软件著作权登记1000元一件35个工作日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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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种类,涉及到电影、电视剧的作品,包括了其中的:(一)文字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具体包括:
(一)、影视剧本: 影视剧本是文字作品,其作者,即编剧,对剧本拥有立的著作权,通过合同与制作者进行权利使用约定,对拍摄完成的影视作品,编剧享有署名权。
(二)、音乐作品:影视作品中的音乐作品,如插曲、配乐等,其作者,包括词曲作者、音乐制作人等,对其享有立的著作权,在影视作品中享有相应署名权。
(三)、美术作品、舞蹈作品等:影视剧中可能涉及到使用的美术作品、舞蹈作品等,其创造者对作品享有立的著作权,同样在影视作品中享有相应署名权。
(四)、影视作品本身:著作权法上的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五)、其他相关权利:如影视作品的名称权、影视作品情节设计、剧照、海报、台词、表演者的等权利。
汉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汉唐”)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设立,具有商标和专利代理资质的综合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代码:44399)。公司成立15年,总部位于深圳,截止到目前已在广州、无锡、泉州、厦门、成都、西安、银川、佛山、内蒙古等地设立了分公司,营销和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公司聚集多位商标、专利、版权、项目申报方面的和外籍顾问,并拥有一支由百余名顾问、律师,以及商标和专利代理人为中坚力量的团队。合作伙伴遍布欧洲、美洲、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创造可能,沟通成就品质”为宗旨的知识产权综合法律服务体系。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助力客户利用知识产权工具获得更大的商业成功。公司主营业务: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专利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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