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时为什么要提供技术交底资料
服务项目 |
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商标注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面向地区 |
|
专利版权申请地区 |
国内专利版权申请 |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要求: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作为一类用来平衡公众的利益和发明人的权益之间的一种方式,《专利法》通过规定专利申请人在说明书中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用以使得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给予专利申请人一定期限内专利保护的权利。
也就是说,申请人想要获得专利权,付出公开技术方案的代价,而且需要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否则可能会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而无法获得专利权,获得授权后也可能会因为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而被无效。例如,发明人的交底书说提供了一种快速从A地移动到B地的方法,但是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如何快速移动的技术手段,这种情况将会因为公开不充分而无法获得授权。因此,专利代理人在工作过程中,会结合技术交底书的具体内容和工作经验,请发明人配合提供一些技术细节,以避免因为出现这种情况导致无法获得专利权。
另一方面,通过补充技术细节,有助于在实质审查的过程中,在审查员找到与申请文件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很接近的对比文件时,通过将相关的技术细节补充到权利要求中缩小保护范围来获得专利权。
比如,一件发明名称为“反编译过程中的堆栈跟踪方法、装置及反编译器”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引用发明人自己的相关论文认为该申请的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但是在该申请的说明书中记载了针对pop指令的不同的具体执行方式,从而通过将具体执行方式加入到权利要求后获得了授权。
再比如,发明名称为“触摸屏定位装置及定位方法”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引用的美国对比文件中的附图与该申请中的附图几乎相同。此外,该美国对比文件中针对触摸屏上的一个触摸点和两个触摸点时的定位方式也与该专利申请完全相同。然而,在针对三个触摸点和四个触摸点进行定位时,申请文件的定位原理与对比文件采用的原理完全不同,且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对该原理进行了详细说明。终,在答复审查意见时通过将该定位原理加入到权利要求后获得了授权。
因此,客户提供足够细致的技术细节(一般指技术交底,尽量详细,一般情况以不构成技术秘密,而且专利代理人能够对解决技术问题有贡献为准),这样有利于专利权的顺利获得和专利权的稳定。
查看全部介绍